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Kao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到底是谁,试图把参数妖魔化?

 关闭 [复制链接]
361
发表于 2021-4-20 21: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
你们不累吗?扯了那么久 都19页了,我看都看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2
发表于 2021-4-20 21: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魔神Z 发表于 2021-4-20 21:08
我觉得他这么是对的,他认为人是信不过的,他连自己都不信过,怎么会去听。不敢自己试,万一试出个好歹来 ...

不实践也能深信不疑,这得是宗教,极力吸收拉拢信徒,贬低排斥异教徒,哦,原来楼主在布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3
发表于 2021-4-20 21: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zmasky 发表于 2021-4-20 21:49
不实践也能深信不疑,这得是宗教,极力吸收拉拢信徒,贬低排斥异教徒,哦,原来楼主在布道

呵呵,赶紧去百度一下什么叫实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4
发表于 2021-4-20 22: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Kao 发表于 2021-4-20 21:34
我个人有没有实践,并不影响公开盲听的结果。目前的盲听结果只有一种:盲听前都信誓旦旦以为自己可以听出 ...

哦,那这么说来,你的帖子,严格来说,聋子也能写,我没看出什么需要自己听力参与的地方
原来所谓的HIFI门槛那么低,其实可以一分钱都不花、一耳朵不用,就可以参悟奥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5
发表于 2021-4-20 22: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yeeypc 发表于 2021-4-20 21:55
呵呵,赶紧去百度一下什么叫实践。

好像你也是教徒,同问

你就参数或听感,对比过的器材、周边、音源等,采取什么方式,上图,听感有什么区别,参数测试结果又是怎么样

我的目的是让你们的论点更有说服力嘛

毕竟这年头宗教不好推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6
 楼主| 发表于 2021-4-20 2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
本帖最后由 Kao 于 2021-4-20 22:14 编辑
zmasky 发表于 2021-4-20 22:06
哦,那这么说来,你的帖子,严格来说,聋子也能写,我没看出什么需要自己听力参与的地方
原来所谓的HIFI ...

hifi没什么门槛,只要肯花钱买根发烧线,就算是聋子说自己能听出来电源线的差别,读者也是无从分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7
发表于 2021-4-20 22: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省开封市
某些参数做不好的厂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8
发表于 2021-4-20 2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zmasky 发表于 2021-4-20 22:11
好像你也是教徒,同问

你就参数或听感,对比过的器材、周边、音源等,采取什么方式,上图,听感有什么 ...

其实把实践的意思写出来,争论就结束了:主观见之于客观。
当然,你这种脑子是根本理解不了这几个字的含义的。

你还是去好好参悟奥义(引用自你的言论)吧,神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9
发表于 2021-4-20 22: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yeeypc 发表于 2021-4-20 22:17
其实把实践的意思写出来,争论就结束了:主观见之于客观。
当然,你这种脑子是根本理解不了这几个字的含 ...

哦,举报了,人身攻击
现形了这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0
发表于 2021-4-20 22: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zmasky 发表于 2021-4-20 22:20
哦,举报了,人身攻击
现形了这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噗,举报你自己宣扬唯心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1
发表于 2021-4-20 2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这帮主观臆想者竟然也拿实践说事,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2
发表于 2021-4-20 22: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Kao 发表于 2021-4-20 22:13
hifi没什么门槛,只要肯花钱买根发烧线,就算是聋子说自己能听出来电源线的差别,读者也是无从分辨的。

嘿,你不也一样么,只要肯搬运,就算没听过也能把hifi奥义讲出来,读者也是无从分辨的……不对,很好分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3
发表于 2021-4-20 22: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澳大利亚
Kao 发表于 2021-4-20 14:41
参数不需要用耳朵听的,是用机器测出来的。

KAO: 老板,我撑不住了,敌军火力太猛

金主:撑不住也得撑,没看到自从拓品高参数耳放烧了客户耳机之后,质疑如潮么,再这样下去,东西卖不出去,我扣你工资

KAO: .......  老板,我再努力努力,别扣工资。 可是敌军总是叫我盲听参数怎么办,我不敢听呀,参数区别我根本就听不出来。。。

金主: 莫怕,记住下面的金子诀窍。 参数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听的。  重复30此,记住了吗?


半响之后


KAO: 老板,我实在不行了,敌军也有金子诀窍: 器材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看参数的。


金主:。。。吐血,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4
发表于 2021-4-20 2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好了,也怪参数党自己只会旁顾作右,不能正面回答问题。我随手查了一下,其实音频设备的测量已有相关标准,比如GB_T 12060.3-2011声系统设备 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GY-T 285-2014数字音频设备音频特性测量方法等。我不清楚参数党迟迟不肯搬出这些的原因,不过按照相关标准,其实里面涉及的参数挺多的,远不是参数党随便挑个一两个就出来说事的。
现在标准问题解决了,感兴趣的可以看下,也希望参数党手里的参数是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测试的。下面需要解决的就是参数与听感之间关系的建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5
发表于 2021-4-20 2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yeeypc 发表于 2021-4-20 22:27
这帮主观臆想者竟然也拿实践说事,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哈哈

嘿,楼主虽然我觉得言论不靠谱,但我感觉他还在努力就事论事,回答也算诚实,没实践也没硬撑说谎,你,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能是楼主的另一个号吧,一个号努力保持理性和克制,一个号出来骂街,挺发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6
发表于 2021-4-20 2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zmasky 发表于 2021-4-20 22:40
嘿,楼主虽然我觉得言论不靠谱,但我感觉他还在努力就事论事,回答也算诚实,没实践也没硬撑说谎,你,哈 ...

来,参悟一下奥义:主观见之于客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7
发表于 2021-4-20 22: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hdfans 发表于 2021-4-20 22:40
好了,也怪参数党自己只会旁顾作右,不能正面回答问题。我随手查了一下,其实音频设备的测量已有相关标准, ...

因为他们想自定义标准,如果是按照官方标准,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他们无法指责哪个设备翻车了,因为都能符合。标榜某些参数应该跟价值联系到一起,某个参数高就应该等于声音好,等于价格贵,而参数低一些还贵的就是智商税,你们应该买某些产品。但是没有任何官方或者权威机构有这样的定义,所以他们每天刷,给人洗脑,也是很辛苦的。另外其实线材之类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比如电源线CCC标准,就没有哪个HIFI电源线线有这个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8
发表于 2021-4-20 22: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香港
hdfans 发表于 2021-4-20 22:40
好了,也怪参数党自己只会旁顾作右,不能正面回答问题。我随手查了一下,其实音频设备的测量已有相关标准, ...

我每次問參數黨有什麼相關經驗, 聽過什麼器材, 把玩過什麼測量儀器, 有什麼發燒經歷

沒有一個能正面回答的, 大家都扯開話題, 要不說得模凌兩可, 吹得自己多牛逼

不知道是否心虛, 實際啥經驗都沒有, 只能依仗ASR內容到處找人對線

我覺得啦, 他們現實裡是去實體店試聽也不敢的一群人

樓主還是相對有邏輯的, 也不全是參數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9
发表于 2021-4-20 2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hdfans 发表于 2021-4-20 22:40
好了,也怪参数党自己只会旁顾作右,不能正面回答问题。我随手查了一下,其实音频设备的测量已有相关标准, ...

他们是想自创一套价值论,以他们的标准定义产品的好坏,越多人信就越有话语权,今天吹这个,明天可以说那个翻车,按他们的指导买东西,本质就是KOL,只是换了个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0
 楼主| 发表于 2021-4-20 2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
卡西姆2019 发表于 2021-4-20 22:14
某些参数做不好的厂家

看来是真的动了某些厂家的奶酪,没想到asr和狼教授的网站影响这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6-20 03:2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