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7577|回复: 63

耳放及DIY卖场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4-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本区主要发布耳机放大器及DIY作品销售贴,包括耳放/DAC/配件等HIFI器材。商业及个人DIY作品如欲进入本区销售,需先经过样机试听,具体事宜请与管理员联系。商业用户可参照商业信息区认证商家标准,通过核实认证。个人用户请提供身份证件和所销售产品的样品,核实后加入“个人商家”用户组。
个人商家可在本区销售二手HIFI器材。

2、为保证DIY作品的品质,要求如下:
a/制作者有较高的技术和制作能力
b/应提供完整的资料
c/应当有比较客观的评测

3、本站贵宾级别以上的网友可自行发布DIY产品销售贴,但事先同样须必须将资料通过EMAIL或者其它方式发给管理员,经审核符合第2条标准的,方可发布。

4、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请DIY者注意,原创的电路当然没问题,仿制或完全按照他人电路做的产品拿出来卖,必须征得原作者的同意。未经授权的仿制产品一律不允许在DIY卖场出售。


5、关于价格,DIY作品定价由制作者决定,本站无权过问。DIY作品相对于商品器材有很高的性价比,同时,DIY作品的价格包含设计、测试、组装等知识与劳动价值,并非仅以零件价格核算最终售价。如认为价格不合理请不要选购。

6、本站鼓励DIY高手提供器材套件,为有动手能力的网友提供花费最少得到器材的途径。凡是经过有效组装可保证品质/服务的DIY套件均可在这里销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免责声明:
声明:本区所有产品的销售行为均由制造/销售者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对于本区销售的DIY器特别是线材类DIY制品,本站只能对收到的样品真实性和品质予以核实,无法保证其长期销售版本是否存在问题,如购买者有发现销售品为假冒或者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请及时通知管理员,本站核实后将停止其在本区的销售。除此之外本站不承担其他责任。
附加说明:
为避免争议,在论坛里销售DIY线材的商家,必须在销售贴里将所使用线材的解剖图及插头等细节图片贴上。
鉴于线材真假鉴别困难,本站已不再新增线材个人商家。


特别提醒:
二手器材和配件由于品质不稳定性请购买者慎重考虑自行定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5 12:58:24编辑过]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电路图和设计思想请各位师傅尽快整理出来。电路图不需要整机的,只要有主要放大部分、电源部分就可以了(半边),为保护制作人的权益,元器件数值都请省去。另,AD827AQ请将你的耳房资料发到AF2000的邮箱去,相关图片的链接也一起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其他有意向的网友请准备好自己的相关资料,用短消息和AF2000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支持,哈哈,我居然紧跟两大板主,荣幸之至,没事偷着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宿州市
我跟第二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省吉林市
跟进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跟!
什么时候开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早就可以卖了,单独开这个区就是方便大家购买而已。也为这些师傅们搞一个比较方便的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
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柳州市
哈哈,非常好全力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疆乌鲁木齐市
对着呢!好,鼓励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好,希望本论坛越办越好。

斑竹的敬业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值得赞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省吉林市
楼上的是什么的干活?  怎么帽子这么大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不错不错,大力支持!
以后DIY产品就更有市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捧场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衡阳市
U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高兴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我也来凑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茂名市
全力支持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8-2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为何不放在网页的顶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3-29 17:3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