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水之冰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解决] 深扒全网百万倒爷 水之冰姐姐第一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4-2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17:00 编辑

在二手区贩子横行的今日,水之冰姐姐表示看不下去了,今日就深扒倒爷中的战斗机,百万级别的倒爷,期待净化二手区。烧友间交流器材,合理的差价是可理解的,天天倒卖机器,倒卖一部挣1,2万,对不起,姐姐我看不下去了。此人从深圳一老烧友处低价收入99新解码功放,加价万元贩卖。此人或团伙为四川自贡、成都!论坛id:pyncell、luomiou,闲鱼id为多个:随缘而安119、zgzhanghao、沉默的梦123、mavisfan1982、飞翔星鸟,这个id收货,那么另一个id卖货,长期倒卖各类随身器材,作案地为四川自贡、成都两地。
1.深圳老烧友去年8月31日发布金嗓子dc37解码器一台,e-470功放一台,均为99新,此人以20500元收入dc37,以30000元卖出;19000元收入e-470,以25000卖出。

2.深圳老烧友去年12月6日发布99新esoteric n-05解码器一台,此人以19500元收入,以29000卖出。
3.深圳老烧友去年10月13日发布99新加拿大惊雷evolution 700i一台,此人以31000元收入,以38000卖出。
4.深圳老烧友去年11月2日发布99新esoteric f05一台,此人以23500元收入,现以42000贩卖中。






IMG_3220.PNG (223.07 KB, 下载次数: 474)

IMG_3220.PNG

IMG_3221.PNG (144.62 KB, 下载次数: 472)

IMG_3221.PNG
2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此人是职业贩子,所有器材均在收货后第二天即发布卖帖;按照版规和核心精神,二手区是烧友间交流器材的平台。
第六条
二手交易区禁止发布商业广告,禁止职业倒买倒卖渔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删贴并封用户名。任何人不得销售假冒产品,如有发现予以删贴,多次或批量销售假冒产品者直接封用户名。(二手交易卖主有定价的权利,可依据市场行情自由定价,非职业贩子,少量器材销售价格高于入手价格,且已自用一段时间的不视为倒买倒卖。但如故意隐瞒物品来源等信息参照第二条不实交易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脑残为王年代 发表于 2017-4-24 16:21
我也买过他的东西。价格也觉得合理,只要东西没有问题有什么关系?

按照版规和核心精神,二手区是烧友间交流器材的平台。
第六条
二手交易区禁止发布商业广告,禁止职业倒买倒卖渔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删贴并封用户名。任何人不得销售假冒产品,如有发现予以删贴,多次或批量销售假冒产品者直接封用户名。(二手交易卖主有定价的权利,可依据市场行情自由定价,非职业贩子,少量器材销售价格高于入手价格,且已自用一段时间的不视为倒买倒卖。但如故意隐瞒物品来源等信息参照第二条不实交易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16:33 编辑
ppy1324 发表于 2017-4-24 16:26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我挂咸鱼也喜欢在买入价上多加一两百防刀
但有时候加了一两百还是咸鱼最低价

你这是烧友间合理的差价,而此人闲鱼账号上千条的成交记录,收来隔天就卖是贩子行为。性质不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不值一提 发表于 2017-4-24 16:41
估计是抢了楼主的生意,钱怎么赚得完呢?做人心胸要宽阔点。住着由几十万变成几千万的房子,屁都不会坑一个 ...

请注意你的言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17:23 编辑
zhehan1314 发表于 2017-4-24 17:11
一看楼主就经常关注混二手区的 专门新号来发  多半都是抢了楼主的生意了

水之冰姐姐我只是普通坛友,有感于近年论坛环境的恶化,贩子横行二手区,导致普通烧友间正常的器材交流区变成他们的贩售区,脱离论坛的核心精神,故此发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18:16 编辑
抬头的一片天 发表于 2017-4-24 18:00
我收过“随缘而安119”的AK320播放器,价格也比较合理,东西如实介绍,感觉那哥们也挺爽快

器材好是因为之前的烧友爱惜使用;一台播放器收来存放几天赚你千元,当然是爽快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19:32 编辑
crazyming 发表于 2017-4-24 19:17
我只能说,能卖出去,证明是有市场的,你不看坛子上有些东西挂个半年都买不出去,如果东西的确能造福烧友, ...

要贩售请他去外网,那是他的自由;此论坛这个板块的初衷是为了烧友互通有无,且有明确版规。姐姐我揭露的只是网上的id,虚拟人设,并未披露其个人现实信息,针对的是其在这里的倒卖这一行为本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nviamd 发表于 2017-4-24 21:06
如果有人愿意买,那就说明他卖的合理。二手车贩子不知道你了不了解,低价收车后收拾收拾加价几万卖也无可厚 ...

你看版规了吗,无语。前面说的很清楚,外面咋样是他的自由,占用论坛资源来做倒卖,且版规明令禁止倒卖。你还在扯外面的行业外面的事,逻辑堪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nviamd 发表于 2017-4-24 21:13
倒卖的行为符合商业自由,符合市场规律,皆大欢喜,何乐不为?这背后从智zheng障zhi上讲,是左与右的差别。 ...

姐姐我真替你的逻辑害臊。几岁的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nviamd 发表于 2017-4-24 21:16
害臊吧您还是。估计你连本基础经济学书都没读过

读过魁奈的经济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克拉克的财富分配,罗宾逊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凯恩斯的就业利息货币通论么,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么,别在姐姐面前再无知下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21:39 编辑

姐姐虽然是做大数据,数据挖掘这块的,平时还是在读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姐姐从头到尾的初衷净化论坛环境,他在外面贩售是他的自由;也许换个角度思考,正是由于贩子长期在二手区倒买倒卖,对真诚烧友的卖帖冷嘲热讽压价,垄断了二手交易区,违背了设立此版互通有无的初衷,真正的烧友们获取不到合理价位的其他烧友的闲置资源,毕竟上班的人是不可能像贩子一样无时无刻蹲点的,从而导致论坛营养价值和资源价值下降,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来了。姐姐相当痛心,10几年的论坛成如今的样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stone0218 发表于 2017-4-24 21:54
是否能扒出此人或这些人的大家坛ID以及倒卖的帖子?
如能扒出,可以说违反版规,但楼主贴的图片都是闲鱼的 ...

大家谈id有写:pyncell。由于每天上图数量有限制,更多图片明日贴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小飞侠_wj 发表于 2017-4-24 22:17
楼主很有正义感,不过说实话现在坛子里大倒小倒们估计不少,能领你情的估计是少数。还是在此感谢!

谢谢您的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本帖最后由 水之冰 于 2017-4-24 22:34 编辑
dqq3 发表于 2017-4-24 22:26
提几点
他商品卖出去了,说明这件商品跟它的价值是相符的,否则没人会收吧

上千件是可能造成的,你搜下他咸鱼id可知;我只贴图了百分之一;另外我的重点一直指此论坛板块,请参考版规,外面的市场行为是他的自由,我从始至终在强调这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dqq3 发表于 2017-4-24 22:27
莫名想起一句话:可以看别人发财,但是不能忍受别人发了自己也能发的财!

请勿以您的主观臆测度他人之心,我的初衷说的很明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7-4-2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bird041 发表于 2017-4-24 23:39
好久没看到论坛上撕逼了,强势围观。
我自己的观点:凭本事倒到的钱,也没什么不可以。姐姐不喜勿喷

姐姐对外面的自由市场没有偏见呐,他投机倒把能赚钱完全是他的自由;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有版规,姐姐针对的是他在本论坛的倒卖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szallenlian 发表于 2017-4-25 15:01
买卖本来就是建立在双方自由的基础上,而且也是你情我愿的,网上交易更是如此,觉得卖的贵可以不买,话说回 ...

把前面的留言复制粘贴了一遍
1.此人是职业贩子,所有器材均在收货后第二天即发布卖帖;按照版规和核心精神,二手区是烧友间交流器材的平台。
第六条
二手交易区禁止发布商业广告,禁止职业倒买倒卖渔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删贴并封用户名。任何人不得销售假冒产品,如有发现予以删贴,多次或批量销售假冒产品者直接封用户名。(二手交易卖主有定价的权利,可依据市场行情自由定价,非职业贩子,少量器材销售价格高于入手价格,且已自用一段时间的不视为倒买倒卖。但如故意隐瞒物品来源等信息参照第二条不实交易处理。)
2.水之冰姐姐我只是普通坛友,有感于近年论坛环境的恶化,贩子横行二手区,导致普通烧友间正常的器材交流区变成他们的贩售区,脱离论坛的核心精神,故此发帖
3.要贩售请他去外网,那是他的自由;此论坛这个板块的初衷是为了烧友互通有无,且有明确版规。姐姐我揭露的只是网上的id,虚拟人设,并未披露其个人现实信息,针对的是其在这里的倒卖这一行为本身。
4.姐姐对外面的自由市场没有偏见,他投机倒把能赚钱完全是他的自由;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有版规,姐姐针对的是他在本论坛的倒卖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5-7 04:3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