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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ealote 于 2022-6-13 11:18 编辑
感谢理解,并不是说耳朵的精度更高,而是对于所谓精度概念的定义的全面性问题。我用裁判比喻其实就是想说,从仪器指标对精确的定义是否全面是存疑的,仪器指标的判断,它必然是在一定假设前提之下进行的,那么这个假设里对精确的定义应该不会超越仪器本身的判断能力,仪器本身的判断能力也不会超越这个假设的范围,否则测量本身也会失去意义。
而且对于指标本身来说,任何学科领域都有指标,指标这个概念的底层逻辑其实就是统计逻辑,而统计逻辑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
另外,在不考虑跨学科问题的前提下,假设指标检测足够完备,作为接受过应试教育的人,我也担心对于这些检测是否存在“应试技巧”,“三聚氰胺”事件里,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费者面对通过专业检测的奶粉,只能等到孩子出现问题才能反应过来。
最后,关于器材,它最终是要给消费者听的。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说法,叫“我买器材又不是给仪器听”,有的人认为仪器远比人耳精确,给人听绰绰有余,有的人认为仪器不能代表听觉体验。我认为这个底层逻辑就是,从声音判断的角度来看,仪器和听觉体验是交集关系还是包含关系,而存在这种不一致的观点的关键在于,仪器对精确的定义是否全面,判断标准是否完备。我认为从跨学科的角度和指标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来看,这个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我认为指标测量的意义在于提供参考,对于hifi消费来说,它的重要性不应该超过人的听觉判断。关于对于专业知识的态度,我觉得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去了解所有的专业知识,有些专业学者也不能绝对肯定的结论,让消费者去确认可太为难了,但这不意味着对所谓专业知识的一味服从,思维也很重要。
以上只是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的看法,来交流,并不是来吵架争论,也非常希望听到专业人士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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