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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家的信誉问题,请老大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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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我不想解释什么,您没付款,我有权利卖给别人。
而且,每天象您这样的客户,问好了价格,不买东西的

很多,如果我不发帖,说那个线最少值100元,您还会

来找我要吗?而且您只是说过几天给我汇款。。。。如

果有人愿意20元卖给您,您买完别人的,还会告诉我,

说您买过了吗?您目前的目的,是我让您买线的价格太

高了,您要把我和您的QQ记录反出来,让大家看看。让

大家来抨击一下我的信誉,您好能出出气。来达到您的

目的。
我觉得用了1个多小时,给您解释,已经够耐心的了。对您发的这个帖子,表示遗憾,做生意,愿买、愿卖,我不是皇上,不是出口就是圣旨,您没付款,我有权利把东西卖给任何人,卖与不卖,是我的自由,哎。解释那么多也没意思。。不过,朋友。您的做法让人觉得太没意思,小气的事,不是男人能做出来的。。。也许您年龄还小。。以后进入社会后,希望您别那么冲动,会吃亏的。后面的几句话,是我对您的一番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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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呵呵。这个明白。所以我一直用“疯神发烧中”来做二手交易,而且,我的喀哒斯也是在二手论坛里买的。信誉固然重要,但楼主的目的却不是如此。我后来也答应了给他线,按原来的价格。可是不用我说,大家也应该明白这个帖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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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4-8-2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不过还要提醒疯神一下,商家做生意一定要有个“信”字,小事情积累起来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还是多注意一下小节为好。

这个无心老大说的没错。以后会多多注意的。。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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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4-8-2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您怎么就肯定我是欺骗您的呢?对。是不是这个原因,您自己心里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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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刚才AF老大与无心老大也说了他们的观点,我在这里,首先向楼主表示歉意,没有按原来的约定来实现,在这里对您说声对不起。
但您的说法是不对的。我们之间只是我单方面毁约,但什么叫欺骗?请楼主不要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损害我的信誉。欺骗在交易中有几项:
1。你付款,我没发货。
2。你付款,我发的货是假的。
3。没有按照当时的约定给你寄出约定的物品。
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易,是不存在欺骗行为的。请您去看一下有关书籍,搞清了交易欺骗的解释再说我欺骗你。
我在做邮购有2年了。。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既然是交易,就是双方买卖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等价交换的行为。你是买家,我是卖家。你有权益不买我的东西,我也有权益不卖你东西,如果每个网友都在这里问完我价格,说帮他留着,然后不买了。我都要去论坛发帖,让各位老大们来处理这些事情吗?
我在和您QQ留言里也曾向你道歉过,也说过,把线继续给你。可你什么态度呢?其实这件事,大家都明白,没有我在二手论坛里发的那句话,你也不会这样的。而且为了你以后的交易,我也把原来的帖子修改了。真正看到帖子的人并不多,你还可以继续收购。
作为一个商家,我平时销售东西,都是在商业论坛用“疯神”来发帖的。我从一开始做生意就明白信誉的重要性,比更多的金钱重要的多。可是,楼主的这个行为却不是为了他能买到线而发的帖子,目的只有1个,我不说大家也明白。但请楼主记住,不卖给你,是我的权益,如果您汇款了,我没话说,事先谈好了的,绝对应该履行。但您没有汇款,我婉言告诉你,你却说我有欺骗行为。请你学学中文,欺骗是怎么解释的。而且,你所做的一切,只能说明你一个目的:让大家都知道:疯神欺骗了你。
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满的,可以回帖。我晚上会回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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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4-8-24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借口不用用来骗人的。毁约我也向你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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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4-8-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下面是引用af2000于2004-08-24 8:55 PM发表的 :
为免马甲嫌疑,请新注册的网友不要掺和了。
对。。请各位不要在这里发言了。以免别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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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4-8-25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OK.我道歉。耳机线照出。楼主可以QQ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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